专业认证是促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平学院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试行)》《本科医学教育标准》《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评估文件》等文件要求,为整体提高我校专业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全面推进我校专业认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启动、全面提高、全面推进”的原则,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为引领,以专业认证工作为抓手,更新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启动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都要以专业认证理念为指导,根据专业认证的要求,在专业认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学校标准的指导下,全面启动专业认证工作。
(二)全面提高
校内所有本科专业要用专业认证的标准,进行对标建设,规范人才培养过程,坚持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并持续改进,形成质量意识和质量文化,整体提升我校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和质量。
(三)全面推进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按照对应的专业认证的程序和相关要求开展认证工作,并提交人才培养情况的年度报告,达到认证标准和条件的,按时提交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同时学校每年分类分批遴选质量相对领先的专业作为认证培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学校首批重点推进认证的专业见附件1。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专业认证的最新理念,以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使我校专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更加明确,课程体系更加完备,质量评估制度更加完善,学生培养质量和教师育人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高。在整体提高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16个以上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或国家认证,其中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或国家认证,校级一流专业达到国际认证或国家认证的标准。
四、组织管理
按照“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工作组织思路,形成学校——学院——专业三级联动机制,协同推动学校专业认证工作。
(一)学校成立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制专业认证总体推进、工作部署、资源配置、政策制定等事项。
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行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实验管理处、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校专业认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推进组
二级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推进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科办主任、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专业建设的内涵工作,落实学校专业认证的整体工作和各个专业认证的具体工作。
(三)专业成立专业认证专项工作组
各个专业成立专业认证专项工作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任专项工作组组长,1-2名骨干教师任专项工作组副组长,教研室其他教师任组员。负责本专业对标建设、内涵提升、年度专业人才培养报告撰写、专业认证具体工作方案制定、专业认证申请书和自评报告撰写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全面启动
学校召开专业认证工作动员和推进会,对全校专业认证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各个学院要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认证的标准和要求,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理解专业认证的本质内涵和总体要求。通过学习调研,各个学院成立专业认证工作推进组和专业专项工作组,制定学院专业内涵建设和对标建设方案,以及认证规划和专业认证工作方案,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二)校标制定
对于国家没有统一认证标准的理工、人文社科类专业,学校将参照工程类、医学类和师范类专业的认证标准,制定专业认证的学校标准,以及对应的认证工作流程。
(三)对标建设
各个学院和专业要按照各级各类专业认证的标准,做好对标建设工作。二级学院要充分做好调研,找准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并以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认真修改人才培养目标并细化到指标点,并按照产出导向的理念,反向设计修订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各个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产出导向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学生发展、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教学持续改进、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等方面加强建设或改革,确保专业内涵得到提升,从而达到认证标准。
学校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全面落实“学生中心 产出导向 持续改进”理念,做好专业认证的配合和服务工作,积极协助二级学院开展专业认证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和条件保障支持。
(四)自查自评
开展自查自评是专业内涵建设和专业认证的重要的基础。各个专业对照认证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并于每年9月份提交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的年度报告,同时各个学院提交本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年度报告,要严格对照专业认证标准,依据认证的自评报告的要求和内容,客观公正地说明专业在对标建设的情况,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教学活动(课程)达成情况,以及在对标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学院在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五)申请认证
各个专业根据专业建设与准备情况,达到认证条件和认证标准的专业,向认证机构或学校提交认证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预评估,根据预评估专家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专业认证工作改进提升。
(六)专家进校
专家进校现场考察工作由学校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成立材料组、访谈组、联络组等相关工作组,各个部门及申请认证专业的二级学院按计划、按要求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期间各项工作。
(七)持续改进
通过认证的专业要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和专业建设短板,持续改进工作。每年将修订和完善的产出评价机制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工作等原始材料向认证机构(含学校)报备,按时提交改进报告,接受中期审核。
专业认证规划安排详见附件1,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个学院在推进专业认证过程中的职责任务详见附件2。
六、政策支持
(一)奖惩措施
1.通过国际、国家和行业认证的专业,在教师职称评定、招生计划分配、生均教学投入、教学研究等方面,学校给予政策倾斜。
2.学校将专业认证工作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学院年度考核体系。通国际、国家和行业认证过申请受理的专业按照省部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对待,通过国际、国家和行业认证的专业按照国家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对待。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排序由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实际参与工作情况确定并备案。
3.学校对首次通过国际、国家和行业认证的专业的课程连续五年按照1.5、1.4、1.3、1.2和1.2的质量系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4.除未满3届毕业生的专业外,未能在2025年底通过各类各级(含校级)认证的专业,减少或停止招生。
5.对于在2025年年未能通过国际认证或国家认证的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以及未达到国际认证或国家认证的标准的校级一流专业,将停止一流专业建设的经费支持,减少招生人数和其他专业建设经费,同时其党政负责人向学校书面报告未通过认证的情况。
(二)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专业认证专项经费,用于认证专业内涵建设(不含设备购置)和认证准备工作等,对于非校级认证培育专业给予20万元/个专业认证培育经费,培育期为1-3年。通过申请非校级受理的专业给予30万元迎评专项经费,经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相关部门对认证专业短板给予支持建设,全校上下按照专业迎评工作方案,做好专家入校考查各项工作。通过非校级认证专业,学校每年给予5万元认证状态保持费用于专业持续改进。
附件:1.ok138cn太阳集团529“十四五”认证专业规划
2.各单位推进专业认证职责任务一览表
附件1
ok138cn太阳集团529“十四五”认证专业规划
专业认证类别 |
规划认证申请时间 |
计划通过 认证专业数量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已受理)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
通信工程 环境生态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
5个 |
师范类专业认证 |
二级 |
小学教育、地理科学 |
汉语言文学、化学、学前教育、 体育教育 |
英语、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
音乐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3-5个 |
三级 |
|
|
|
小学教育 |
汉语言文学 体育教育 |
1 |
医学教育专业认证 |
护理学 |
|
药学 |
|
|
1个 |
其它专业认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产品设计 会计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城乡规划 |
金融工程 |
5个 |
备注:1.学校立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认证;
2.专业认证类别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动态调整。
3.校级专业认证规划根据学校实际确定。
附件2
各单位推进专业认证职责任务一览表
工作阶段 |
职责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全面启动 |
1.制定学校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2021年10月 |
2.编印专业认证学习材料 |
2021年10月 |
3.召开学校专业认证动员会 |
2021年10月 |
1.指导各专业按照专业认证要求修订现有人才培养方案 |
教务处 |
2021年10月 |
2.组织编写课程大纲、实验大纲,指导专业内涵建设、课程教学改革等工作 |
2021年10月 |
3.制定学校专业认证规划,确定学校重点培育认证专业 |
2021年10月 |
1.成立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制定学院专业认证工作计划 |
二级学院 |
2021年10月 |
2.各学院组织开展专业认证相关培训 |
长期 |
校标制定 |
1.学校制定理工、人文社科类专业认证标准 |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 |
2022年2月 |
2.学校制定理工、人文社科类专业认证工作流程 |
2022年3月 |
对标建设 |
1.各二级学院进行调研,修订2022版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
二级学院 |
2021年12月 |
2.各二级学院修订2022版的课程体系 |
2022年2月 |
3.各二级学院完成2022版的人才培养方案 |
2022年5月 |
4.加强专业内涵特色建设 |
长期 |
5.完善学院、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专业教育教学管理 |
长期 |
6.落实OBE理念,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
长期 |
7.修订完善院级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要求,建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
长期 |
8.建立外部评价反馈机制(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及时对校内外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
长期 |
1.贯彻OBE教育理念,修改完善相关教育教学制度 |
教务处 |
长期 |
2.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
长期 |
3.建设专业实践教育基地 |
长期 |
4.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组织实施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管理 |
长期 |
1.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达成评价机制、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等 |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长期 |
2.指导各二级学院建立院级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
长期 |
1.学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评价和指导 |
发展规划处 |
长期 |
1.按照应用型大学及各个专业对师资的要求,补充学科专业课程教师的数量,优化教师结构 |
人事处 |
长期 |
2.做好师资引进、培养政策,青年教师培训、教师国内外进修培训的统计等工作 |
长期 |
1.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联系,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供协调 |
地方合作处 |
长期 |
1.实验室建设管理,完善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实验实训场所和仪器建设 |
实验室管理处 |
长期 |
1.提供专业建设和认证工作的经费 |
财务处 |
长期 |
2.做好各个专业每年教学运行经费及实践教学经费支出明细的统计工作 |
长期 |
1.建设现代化教学环境,加大智慧教室等信息化教育设施的建设力度 |
现代教育中心 |
长期 |
2.整理、记录智慧教室等多媒体教学场所数据 |
长期 |
1.做好认证工作中学校及相关专业的教学信息化建设 |
网络管理中心 |
长期 |
1.建设良好的学风及以生为本的学生管理机制 |
学生处 |
长期 |
2.开展专业培养目标和办学定位相一致的特色活动 |
团委 |
长期 |
1.按照应用型大学和专业认证的要求,配足相关纸质图书、案例库等资源 |
图书馆 |
长期 |
2.整理学校图书馆的整体数据资料,记录各个专业的纸质、电子数据以及使用相关数据资料的情况 |
长期 |
1.购置专业建设所需的设备和服务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长期 |
1.保障各种教学辅助条件的维护与正常使用,进行校园环境的治理等 |
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
长期 |
自查自评 |
1.提交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情况的年度报告 |
二级学院 |
每年11月底 |
2.提交本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
次年10月底 |
1.完善支撑学生中心的校级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
教务处 |
长期 |
2.完成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合理性评价 |
长期 |
2.落实课程达成评价机制 |
长期 |
1.评价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运行情况 |
招生就业处 |
长期 |
2.开展专业的招生、就业、创新创业方面政策信息、数据材料与评价等工作 |
长期 |
申请认证 |
1.提交专业认证申请,接受学校预评估 |
二级学院 |
按认证机构安排 |
2.按要求提交专业认证申请材料 |
按认证机构安排 |
1.组织学校预评估,指导专业完善修改申请认证材料 |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认证申请前 |
2.受理校内专业认证申请 |
长期 |
1.组织与专业认证机构的联系,协调认证申请工作 |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长期 |
专家进校 |
1.制定并落实专家进校期间的考察方案 |
学校认证领导小组 |
专家入校前 |
2.准备现场考查需调阅的材料、各项汇报材料等,及时回复专家评阅意见 |
认证专业所在学院 |
迎评阶段 |
持续改进 |
1.持续进行专业内涵建设 |
认证专业 所在学院 |
长期 |
2.做好总结及档案留存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任务、提交整改报告 |
长期 |
3.接受中期审核 |
认证3年 |
1.监督认证专业持续改进 |
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长期 |
1.指导、督促认证专业按认证机构要求提交持续改进相关材料 |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 |
长期 |
1.结合整改意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和条件支持建设 |
相关职能部门 |
长期 |